关于申报辽宁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思科公司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通知公告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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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深入展开《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联合多元主体深化产学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辽宁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与思科公司联合开展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育人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为辽宁省内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及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2. 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集团与企业的发展需求,开展项目建设。

3. 项目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项目组人员总数应不超过7人。

 

二、项目要求

1. 填写《辽宁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思科公司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附电子版。

2. 立项单位要在正式下发批准立项文件起1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3. 其他要求请详见附件1《辽宁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思科公司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办法》。

 

三、立项评审

项目分为两类共计18项:专业课程类(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程类(3项)。辽宁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与思科公司组织专家共同进行申报项目遴选,并公布立项名单。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 报送地点:辽宁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

    邮寄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辽宁建筑职业学院集团管理办公室

    邮编:111099

2. 报送时间:2016年12月20日前。

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来 18641906125

4. 电子邮箱:lnitveg@163.com

 

 

附件1:辽宁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思科公司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办法

附件2:辽宁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思科公司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